楼主: diycad

[分享] 经典太经典!!!(英语学习的方法介绍论证)(姑且给起这么一个名吧)(解析国人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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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阶段的结束,应该可以听懂生活中简单的语言。如果非要与词汇量挂钩,应该是2000到4000。用知识量来衡量,应该也就是高中毕业左右的量,当然听力程度相对高。
    
     在进入第三阶段之前,有两个迟早要讲问题先探讨一下吧。一个是单词,一个是拼写。
    
    最香、最亲、最爱,也最臭、最烦、最恨
    
     大家对英语单词就是这一感觉,听着跟有的女孩子对老公的感觉似的。大家对单词的感情实在太复杂了。
    
     不过到了这里,谁还再问:“那到底要不要背单词啊?”或还在说:“背单词很重要!”就太不应该了。因为到现在应该知道“背单词”这一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背单词指什么?如果是指单纯背英文单词的中文解释,词性和拼写的话,那是在背知识,结果一定是哑巴英语,背多少又有什么意义?弗朗索瓦在100多年前都证实过了。如果“背”下来的是这些单词的全部“声音”(可不是音标)和实物或概念的直接联系,那对交流才可能有帮助。但大家已经知道这种能力不是靠背来的。但无论如何,单词是语言的基本组成单位,对单词有正确的了解有助于语言的掌握。
    
     英文到底有多少单词呀?韦氏字典上是四十五万个,牛津字典上五十万个,英国伯明汉大学曾编纂的单词集有两千万个。这就是英语的特点,单词量巨大。那一般Native Speaker掌握多少单词?有人认为是50000,这显然有问题。让一般Native Speaker考GRE单词,才20000以内,大部分人已经很困难了。一般认为Native Speaker应该在15000到30000单词量之间。跨度如此之大,跟个人受教育程度十分有关联。这一点很有意思:在中国,尽管个人文化程度有差异,很少会出现在交流中听不懂对方词汇的现象(专业术语不算),而这在英文中是常发生的事情。另外在中文中,谁要是使用了一个文雅的词汇或成语,听者大多都能懂,也没人会有意见。在英文中确不同,说一个“大词”,经常有人听不懂,不是让别人感到惭愧,就是让人反感,有人还会不客气地说一句:“English please!”。另外我们看中文小说,很少有不认识的字或词,但Native Speaker看英文小说,碰到不懂的词是常事。我们一般能有15000以上的单词量,应该算可以了。当然Native Speaker除单词外还掌握了大量的短语,这一点我们先不讨论。这15000左右的单词,出现频率和非常不同。某个统计资料显示:
    
    最常用的2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10%。
    
    最常用的2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80%。
    
    最常用的前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7%。
    
    最常用的前10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8.5%。
    
    最常用的前1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9.5%。
    
     统计的背景和条件不同,这一数据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比例如此。大家发现单词量越大,使用频率增长百分点越小。经常有同学说:“一般英语交流就使用5000个单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一方面是使用中97%的单词就是这5000个,另一面是假如你就流利使用就这5000个单词组合的句子,完成复杂交流也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阅读还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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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前200个单词,虽然量少,使用率最高。这些单词是:hello, bye, good, bad, this, that, he, she, is, are, come, go, before, after, on, in等。这些词汇太基本了,使用频率太高,相信大家就算当初是背的,也基本上换成自己的思维了(he和 she可能还没有)。有的MBA课程上甚至还教给学生,在去国外谈生意之前,最好能掌握这类外语词汇,在社交场合很有用,特别是去日本,会得到格外的尊重。
    
     第二层2000个单词,应该是高中英语范围内的。如果能流利使用,已经可以听懂简单生活对话了。第三层的5000单词(包括那2000),是无论对话和书面,使用最频繁的单词,达97%了。所以这5000单词,一定要建立“声音的思维”,否则交流困难。大家常说的“哑巴英语”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已经掌握这5000单词的知识而没有建立“声音的思维”。建立方法我们已经在第二阶段讨论了简单形象2000到4000左右的单词。还有一些,特别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怎么办,我们到第三阶段讨论。
    
    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威廉大帝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 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 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bag.
    2, 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 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 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pel 推, tract 拉. pro向前或向上, er/or 人或机器, re再次或往回, dis 离开, com/con 一起, ex 出, at去。
    Propel, propeller, repel, dispel, compel, expel.
    Protract, tractor, retract, distract, contract, extract, 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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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还有人讲什么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宝书)
在这里赞一下俞敏洪老师对中国同学加速背单词作出的贡献。大约18年前,中国同学还在为出国的各种英文考试中天文数字般的英文单词而发愁时,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巧背单词的方法,只有蒋争老师那本蓝色封皮的词汇奥秘孤独地摆在书店的角落,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俞老师在教TOEFL和GRE课时,率先在课堂上使用词根记忆法。当他开始告诉同学们一小时内能背100个单词没问题时,课堂上发出的是哄笑。老俞耐心地辅导大家如何使用词根,并亲自录下词根的录音发给大家听。考虑到可行性,老俞说:即使告诉你们每天就半小时,估计有些同学也不去做,还是我亲自在课堂帮大家背单词吧。于是每次课上加讲讲1小时,大约能讲七八十个单词,大家发现居然下了课全记住了,于是信心大增,这种方式也逐渐开始在国内流行。俞老师后来又按词根排列,呕心沥血地编写了32000单词的著名“红宝书”。该书对单词的词根记忆讲解既生动又简洁,绝不故弄玄虚,反映出优秀教师的素养和品质。比如centipede一词,老俞这样描述:“cent,centi是一百的意思,ped, pede是脚的意思。Centipede, 100只脚的东西——百足虫——蜈蚣。”只要花半分钟看一遍这解释就记住了,几乎不需要再看第二遍。当然只要这两个词根别忘了,总共就那么多,而且使用这些词根的词还很多,很不容易忘。比如cent,centi一百,有percent, century, centennial centimeter; ped, pede脚,有pedal, impede, expedition, pedestrian, pedestal
    
     好了,关于“背单词”就先谈这些。大家千万别激动,还要要嘱咐大家的是:“背单词”并不提高您的交流水平,所以单词不应该这样背。但因为“背单词”本身很容易,尤其是几千基础单词以上的单词,愿意背就背吧。而且这些频率低词,即使是用中文记忆的,也不太影响大家的听力和交流。比如就说centipede一词。本人在国外居住,工作和读书许多年,从未在任何场合听到过这个词。出现几率太小了,centipede这一词估计也没有能够建立英文思维。但就算偶然听到,因为知道它的读音,应该不会听不懂,在脑子里翻译一下也无所谓。但如果因为出现几率小而放弃认识这个词,还是不应该的。下面讲阅读和拼写问题。
    
    美国文盲4000万!
    
     这是一个超级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一个超级昂贵的问题。美国每年就花费150亿美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而他们至今万万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对中国人来说这一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之后中国同学该对自己的大脑感到自豪了。我们还是先回顾历史。
    大家先看下面这段英文:
    "We set out early with Intent to Run round the sd. Land but being taken in a Rain &it Increasing very fast obliged us to return. It clearning about one o’Clock & our time being too Precious to Loose we a second time ventured out & Worked hard till Night & then returned to pEnningtons we got our Suppoers & was Lighted in to a Room & I not being so good a Woodsman as the rest of my Company striped my slef very orderly & went in to the Bed as they call’d it when to my Surprize I found it to be northing but a Little Straw-matted together without Sheets or any thing else but only on Thread Bear blanket with double its Weight of Vermin such as Lice Feas & c. Had we not have been very Tired, Ia, sure we should not have slep’d much that night. I made a Promise not to Sleep so from that time forward chusing rather to sleep in the open Air before a fire as will Appear hereafter."
    
     上面的拼写以及大小写错误不是我打错的,是原作者就这么写的。写这段文字的人,是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不用专家评判,大家也可以发现他老人家拼写和认字有问题。专家对他的评价是典型“诵读困难”或叫“失读症”(Dyslexia)。在英语国家,“不识字” (Dyslexia)的问题至今仍是非常普遍,而且根本不是受教育条件差学的缘故。1988年美国“成年人识字调查”(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简称NASL的结论是:21%-23%的美国成年人有严重诵读困难,只达到甚至低于Level 1程度。(Level 1的标准是指会写自己的名字,从一段文章中可以找出一个国家的名字,在驾照上可以找到有效期,在银行存钱时可以看懂存款总数。)这一调查意味着,美国有21%-23%名副其实的文盲,而英语国家其他读写字有相对困难的人更多。大家熟悉的 “失读症”名人,除了乔治.华盛顿,还有丘吉尔首相,Cher, Orlando Bloom, Tom Cruise。大家在欣赏Tom Cruise屏幕上精彩对白时,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不识字,他根本无法读剧本,全靠听事先录下的对白录音来记台词。他们可不是上不起学,而是无法学会掌握识英文字。(当然,这些人的英语交流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很多还是国际著名的演说家,还靠口述写书。再一次显示语言水平的本质是声音的思维,可以完全不依赖阅读文字,写作内容跟说话内容本质上是一回事。)
    
     美国,加拿大,英国,南非等政府,为了消灭不识字现象,每年花费大量资金做各种研究。1992年克林顿拨出27亿美元作为该课题教育专款,并动员100万教育人员参与。10年后布什政府用于此项研究的教育专款上升到50亿美元。解决该问题的政治态度,已经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时的重要砝码。但经过这么多年高额经费支持的研究后,美国的文盲率居然还在25%左右徘徊,根本没得到解决。
    
     美国专家们目前对解读英文字的结论是这样的:“解读密码的性质是个令人着迷的理论性问题。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怎样去测试它:孩子们是否掌握了该密码直接反映在他们是否会认读“假词”*的能力上…我们认为英文解读密码不是能教出来的,只能靠孩子们自己去发现。”这算啥呀?每年几十亿美圆的结果就是这个:只能靠孩子们自己琢磨去!可有25%的人琢磨不出来呀!2002年小布什总统访问中国时曾在清华大学演讲,有一个同学当场尖锐地向他提这一问题,小布一脸难堪地回答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危机……对我们国家来说,最悲伤的事实是,有相当数量四年级的学生存在英语阅读障碍……对于这些学生,他们没有能力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四年级不能阅读的孩子,到了中学同样不能阅读。如果一个在中学还不能阅读的孩子,高中毕业以后很可能不会阅读足够的东西,所以也很难上大学。非常遗憾在美国会是这样一种情况。
    
     我们中国同学可能不太理解这一现象,咱们继续分析。了解了这一问题,对我们中国同学学习英文会很有启发。
    (*笔者注:“假词”的意思,如果真词掌握了规律会念了,比如会念pig,那么符合这一规律的“假词”也应该会念,比如gip,尽管这不是真英文词。这样来判断是否真的会认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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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字母读音法”大战“整体语言法”(Phonics vs. Whole Language)
    
     英语国家对阅读和拼写英文字的教学系统,主要有两大派别:
    1, 字母读音法Phonics
    Phonics指的是先学会英文26个字母,知道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发音,然后通过建立英文字母(letter)与语音(sound)之间的对应关系,达到看字母就可以直接读出该词的发音,解决单词会读,会拼的问题。(外国孩子不学国际音标学认英文,也决不是背下几万个单词的拼写!)
    2, 整体语言法Whole Language
    Whole Language有时又被叫做“Look and say”。理念是学习阅读者应该通过看英文字的整体来识别该字,而不是通过字母发音用声音“拼读”而识别字的。教学者应该提供学生大量阅读资料让他们通过多看,自然学会阅读和拼写。
    
     举例来说明吧。比如学认family这个英文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通过分析该词中的每个字母应该发的音,family 中的6个字母,(在下只能用中文近似发音表示意思了啊。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正确音可不是这么读的,大家别挑眼。)f 应该读“夫”,a读“啊”, m读“摸”,i读短“伊”, l读“乐”,最后 y读短“伊” 。连起来读就是“夫,啊,摸,伊,乐,伊”,听着不是单词,老师叫学生:“再加快速度。”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噢,有的学生读出来了,是family。呵呵,对许多外国同学来说,学这套技术太难了。而且有人最后还是怎么都读不出,到最后仍然是“夫-啊-摸-伊-乐-伊”不知所云。
    
     Whole Language的教师可不讲这一套方法,他们靠认为字母“凑”这也太难了,长字咋办?他们认为既然掌握语言交流都应该通过“避免学习语法知识和翻译”而自然实现,那认字也应该象学说话一样“自然”掌握嘛!提供给学生整个单词family,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字,让他们通过熟悉字型和猜测自然掌握。结果也是有人能做到,更多的人做不到。有人甚至指责Whole Language纯粹是让人“背”上万个英文单词的拼写,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直以来,美国各学校都是在使用Phonics法的。但因为效果不好,不但学生学起来很吃力,而且有25%的人学不会。于是开发Whole Language的学者开始鼓噪,要求Phonics下台,开始使用Whole Language。于是各种学术研讨,报纸媒体,政坛辩论,打了个不亦乐乎,成了美国的焦点问题。打得太凶,最后终于在美国最富有的加州开始试行Whole Language。十年过去了,结果是“哎呀!”,加州学生的不识字率涨到50%了。于是Phonics奋起反扑,把Whole Language骂了个狗血喷头,许多曾支持Whole Language的学者和政治家都为此名声扫地,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克拉申博士。克拉申这个SLA的泰斗,终于因搅了这滩浑水而晚节不保。仔细分析老克之所以被牵连,是怪他自己犯了“右倾经验主义”的错误。老克的SLA核心理念是反对“翻译语法知识”的理论灌输而自然下意识地建立语言能力,在取得广泛支持后,对下意识自然掌握语言的理念坚信不移。等到了“学认字”这一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能力而应该是知识成分时,还教条地认为要“通过自然实现”,这显然有问题。而Whole Language主张的就是自然实现阅读,跟这一教条理念相符,于是被老克大力吹捧。在Whole Language全面失败的今天,他仍不放弃此观念,每天在报纸媒体上发表文章支持Whole Language。本人在Krashen的 mailing list上多年了,收到他近几年匆匆写的文章,多是找一些Whole Language成功的个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是掉进了confirming evidence的逻辑误区。该误区大家很容易犯。比如研究表明了一个普遍规律,但反对者忽略普遍证据,而只注意找一些能证实自己原来观点的个案来作为自己的论据。比如说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论:“你们研究结果发现普遍是这样,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他怎么就是那样的?你不对。”或者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普遍规律也应该是这样的。”哎,老克老矣!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都落得如此境地,看来年纪大了真应该更老成持重,没事就不要出来多讲话了。
    
     那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了?好,给大家讲一下。咱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什么会在认识英文字上成了专家了?其实给大家讲完,大家也就专家了。大家还记得前面提过的语言专家Pimsleur 对文字阅读的评述吗?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com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大家要深刻理解。他说的是:“阅读的定义是按说出的语言的声音规律进行图象材料的解码,而该语言的声音在阅读开始前就应该已经掌握了。换句话说,阅读是通过图形符号再回到声音说话。简而言之,含义是存在于说的语言的声音里面。掌握一个语言阅读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先能说一个语言。”关于语言的能力本质是“声音思维和声音交流”这一基本概念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这里看一下文字和声音的关系。全世界大部分的语言的文字,都是通过字母符号来“代表声音”或说是“表音的”(目前主要只有中文是例外)。而大部分西方语言,是通过罗马字符体系表音的。字母和语音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有的语言是可以字母和声音“一一对应”的。比如俄语,会读字母就会读俄语。但很多西方语言,比如法语和英语,字母和发音之间不能达到“一一对应”,但关系度很高。通过对这种关系的研究学习,就可以很容易学会读文字。这就是Pimsleur想要表达关于文字阅读和语音的关系,也就是Phonics的思路。
    
     英语国家的统计数字表明:97.4%的英语单词符合发音规则,即英语音形之间有内在的phonics规律。可在实践上,却遇到了明显困难。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的大脑短期记忆有问题。关于短期长期记忆原理,我们先不讨论,直接看结论。比如还是上面那个family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让学生读每个英文字母应该代表的发音。它的规律性很强。(辅音很好办,一般简单字一个辅音字母就发一个音,比如f。单元音一般也不太难,一般是两个音,一个是字母本身的读音,比如常见的开音节词,另一个是变音。单元音就只有一个变音,我们注意一般没有第二个。比如a除了字母本身读音,还有一个扁嘴的“啊”比如bag,没别的。大家如果念出了别的音,一般是错的。)family所以外国孩子很容易念出“夫,啊,摸,伊,乐,伊”来。但问题是这几个音很难连到一起去。人的短期记忆一般一次同时只能处理四个元素,超过了就把前面的忘了。(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如果一边听英文,一边在脑子里翻译中文,一般只能翻译处理三到四个字就跟不上了的事吧,这儿同理。)有的人可以不自觉地把他们连起来了,但仍有很多人“夫,啊,摸,伊,乐,伊”了半天,念了前面忘后面,念了后面忘前面,怎么都连不起来,所以有人只能勉强辨认和写四五个字母以下的字。(大家在看一眼华盛顿写的那段话)。但大部分英文单词是四个字母以上的。所以Phonics有无法解决的问题。但Whole Language的出现,确实也是有人可以掌握通过辨认字型认字,但更多的人则是更摸不着头脑了。这回卡住了,没解了。以至于弗吉尼亚大学教授 Tom Estes这样说:“Whoever can solve this problem will be like Jesus walking on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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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都是“字林高手”
    
     这样一个困扰了西方专家多年的问题,对中国同学来讲,却根本就不是问题。中国同学有哑巴英语的,却几乎没有任何英文“失读症”的。不会发音是另一回事,凡是学会的英文字,我们必然认得出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哈,其实跟我们的大脑结构特殊还真有关系。不过大家不要认为中国人天生聪明,种族主义在语言上同样没地位。我们的大脑天生和外国人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中文后,开始有些不同了。再学了中文字,就更不同了。我们前面已经跟大家汇报过科学家发现中国人在阅读中文字时,使用大脑的不同部位,所以辩识中文字的原理与读英文不同。但其实我们中文的读音特点,也是不同的。这两个原因的同时存在,却让我们中国同学把Phonics 和Whole Language两种能力,居然轻易地给一锅端了。即,无论是使用Phonics 还是Whole Language的学法,中国同学都全部可以掌握英文字的辩识(除非极个别真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而没有“失读症”,而且中国同学在认英文字时,最后是这两个技术一起使用的。这是怎么话说的?先看Phonics,中国同学因为中文全部是单音节字,往往是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所以我们习惯这种把一个中文字的整体发音当成一个“单元”。比如“发”这个字,我们习惯它就是一个音汉语拼音组单元fa,而不是两个f“夫”和a“啊”两个分开的音。所以当我们辩识family一词时,如果使用汉语拼音Phonics技术,我们是把它念成“发”“眯”“力”三组音,而不会念成“夫,啊,摸,伊,乐,伊”。英语单词一般都在四个音节以内,所以我们的短期记忆可以很容易处理。于是我们中文的发音规律,再加上汉语拼音的知识,使英文Phonics对中国同学成了不学而会的系统。大家会汉语拼音,再稍微了解一下英文的发音规律(比我们的拼音稍微复杂一点点),认英文字实在是太容易了!记得几年前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无法查家里的email,打电话回家让老妈给念。老妈就按汉语拼音来念英文,每封信可听得是明明白白的。好了,Phonics搞掂。再看那另老外更头疼的Whole Language,真是不用再和中国同学玩儿了。我们一辈子都靠辨认中文的形状认字的,行、草、隶、篆样样来得,凭形状认点儿英文字,简直太开玩笑了。Whole Language根本就是我们的拿手菜。最后,中国同学在读英文字时,是两手一起使,尤其长字辨认上,我们才懒得用Phonics呢,一看字型就认得了,速度那叫快。所以很多中国同学的阅读英文速度,是超出外国人的。
    
     Family 这词不要把音分六组,分三组念fa,mi,li不就成了?这么点破事儿,难道老外就不能来中国看看吗?难道就没有中国人告诉过他们吗?其实有的。我们有位中国人李博士,就曾经在美国推行过中国式的Phonics,效果非常好,两星期就治好了很多失读症,很多学生家长感激涕泠。但这触及了美国关于这一问题的政治敏感。美国人花了多少亿都解决不了,怎么你中国人倒能解决呢?而且很多政治家还要靠“拿住Phonics研究权”来竞选呢(25%美国孩子有这问题,家长们想必会支持高喊解决这一问题的议员),所以这一“中国式”的Phonics法到了市政府一级就被封杀了。有的人明知是好,也不能冒政治风险险推广。学术问题演化为了政治问题,美国人只好自尝苦果了。
了解了一些有关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背景知识,我们可做如是想:
    1, 背英文单词本身并不难。用比较巧妙的方法,大部分英文单词很快可记下来。
    2, 常用的5000以下的单词,对英文思维要求很高,要达到听到后马上反应的是该词表达的事物本身而非中文解释,否则听力障碍太大。
    3, 因为5000个常用词以上的单词,出现的几率较小,就算用先中文记忆也没有太大关系,效率反而高。大家不要在这些单词上追求立即达到英文思维。熟悉后有机会再慢慢转就是了,不必钻牛角尖。
    4, 英文字的阅读和拼写,对中国同学来讲是很容易掌握的,大家以后找个有关英文和拼写读音规律的解说,看一下就好,一共也就两三页。在开始阶段,要把精力重点花在掌握声音上,不要依赖读文字,也不要抄写。
    5, 将来如果有哪个中国的投资者愿意去国外投资办教育,咱们可以跟李博士到美国去教他们识字去,给他们一些color see see。
    
    第二阶段小结:
    
     第二阶段大致要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我们描述了一下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大致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以及为什么应该是这个样子。介绍了符合这阶段特点的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介绍了弗朗索瓦的经历。了解了如何作到符合二语悉得的基本原理,实践起来只要尽量遵循这些原则就好。我们既不应该认为要跟外教去“学”外语,也不要缠着老外瞎聊。如果有好的学习材料,能够提供符合这一阶段特点的有效输入,其实并不需要外教,尤其这一阶段还不用开始说太多英语,外教的用处不大。我们也介绍了比较理想的材料的大致特征,供大家参考。现在好的系统越来越多,大家可以自己评判了,本人就不做任何产品宣传了。这一阶段的重点就是听力。在这阶段需要听标准发音(还没到纠正口音的时候),而且尽量要带耳机听。不要急着开始说,也不要开始读和写。最后,我们再带着对单词量,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认识,其实已经开始进入下一个阶段了Getting Serious了。
    
     对于教英语的同事们,下面提供些国外符合这阶段特点的教学方式供参考,有机会可以在课堂上尝试。
    
     我们介绍过TPR,知道它在入门阶段和有效。在课堂实践中,它是可以延续到第二阶段的。我们以前介绍的TPR中的主要方法,细分可叫做“TPR-B”(TPR with Body),主要是指听到英文指令后,身体做出反应。还有其他一些变种,都比较接近Series Method。
    
    TPR-O (TPR with Objects)
     大家在桌子上放一些生活中的实物(Objects),可以是随意找到的东西,比如apple和banana。然后教师让大家听与这些物品相关联的动作和行为等的简单描述。 This is an apple. Where is apple? 用动作指出。做动作表示Smell it, bite it, give it to me, roll it, peel it等相关句子。TPR-O的关键是将表示动作的动词和实物名词相关联用动作表述。
    
    TPR-P (TPR with Pictures)
     教师用英语对一些照片或画面中的物品,人物,动作,情景等进行描述。这一方式有些象“看图听音”的进一步拓展。比如照片上一个男人在吃苹果。可以从This is a man. Where is the man? He is eating. What is he doing? He is eating an apple.等不断扩展,直到可以更复杂地对其他背景信息进行描述。比如穿的服装,年龄职业,周围环境等等。
    
    TPR-S (TPR with Stories)
     由Blaine Ray首先在教学中开发使用的该方法在美国学校中被广泛采用。主要方法是教师用学生基本可以理解的词汇,通过动作和道具表演一个简单的小故事。关键点是要生动和有趣。也可以先让学生熟悉故事内容以帮助理解,然后再开始表演。
    
     以上几种教学形式可以组合使用。关键点是不要使用中文解释。有很多老师自己开发了一些类似的方式,都是满有效的,而且学生学习兴趣很浓厚,比枯燥的讲课效果强太多了。
写在第三阶段开始之前:(现在看来本应该写在全文之前)
    
     从外部来看,学习外语的成功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方法,二是愿望,三是自律。这三个要素中任何一个的提高,都会加快目标的实现。当然如果要在同样时间内实现目标,三个要素其中一个要素的增高,也就同时降低对其他两个要素的要求。比如方法有效性提高,对自律和愿望的要求会降低。如果自律极大提高,对好方法的要求会降低。但我们发现很多中国同学甚至老师由于不了解如何提高学习效率,采用的策略大多是鼓励大家提高自律,也就是告诉大家学外语没有捷径,只有刻苦。仿佛只有遵循“头悬梁,锥刺骨”的古训才是正道。
    
     其实很多的同学通过自己的方式成功地掌握了外语,我们身边也一定有这样的人。他们大多并不了解语言学的原理也成功了,但大家掌握外语的速度是非常不同,达到的效果也不同。这些成功者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有的时期采取的做法非常有效,提高很快,有时期采取的方法效率低,提高慢。有的同学碰到效率低的时候比较会分析总结,能自觉调整策略变得更有效。有的同学是不自觉地放弃觉得比较困难的方式而采用比较巧的办法。有的同学则是比较刻苦,碰到困难咬牙坚持过去了,比别人多花了时间,但积少成多也最后成功了。更多的同学则是经过一些努力还是收效甚微,试过各种其他人的方法但总不成功,还在苦恼中甚至放弃了。已经取得成功的同学,如果会分析总结自己学习过程中成功的地方,同时告诫其他学习者不要走自己曾经走国的弯路就好。如果只是告诉人家“就要多听多练刻苦学,我当年就这么学的,没捷径,你想找窍门儿不可能。”显然是没有达到帮助别人的效果。当然,就算采用一个效率低的方法刻苦学,比如全靠刻苦“背句子”吧,最终也是可以成功的,但需要的时间太长,也就是对自律要求太高。笔者和一些老师认为需要9000小时以上(刚看到“来星香”同学提到专家研究要10000小时,结论差不多)。大家熟悉的钟道隆老师就是这样成功的。钟老师每天听英文广播平均10小时以上(有一段住院三个月甚至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共听坏了17个收录机,数个复读机和收音机,每天用A4纸抄写英文20页,抄满了整柜子。两年多的时间取得了成功。不算以前的基础,就这两年多也达到10000个小时了。所以钟老师说学外语的“捷径”就是“刻苦”,把自己成功的经历叫做“逆向法”,寓意“逆水行舟”式的刻苦学习。钟老师真是非常了不起,他的刻苦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但如果要求大家都这样学习外语,那能获得成功的同学肯定太少了。大家计算一下,学习10000个小时的概念是,一天一个小时,需要三十年的时间。一天三小时,需要十年的时间。当然一天十小时,三年就够了。著名逆向学员李国锋同学,平时每天学外语五六个小时,周末十二三个小时,一年以后考托福拿到了很高分,两年后外语水平已经很高了。但显然大多数同学不可能这样做。还是拿钟老师成功的例子来分析。钟老师的一个主要方式是听写。大量听广播。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对与不对。但听的方式上,有没有办法使效率提高而不用每天十小时?听写本身也没错,但是否真应该这样一直大量写?哪个阶段动笔最适合?钟老师告诉大家不要放过每一个不懂的东西,而西方大部分教育专家告诉大家掌握语言时实在不会的先放过,到底哪个对?钟老师举了一个他学习中的事例:有一次听广播,他听到了Khmer Rouge这个词,听了很多次怎么都听不懂(无效),问周围别人也都不懂,好像一时还查不到。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他数个月,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个卖化装品的,产品品牌是Rouge。钟老师觉得好像是这个词吧,于是问销售员这品牌是啥意思。销售员说是红色的意思。当时钟老师就想了,“红色”,那可能Khmer Rouge就是“Khmer红色”或“红色Khmer”。噢,一定是“红色高绵”!因为记得当时听的新闻是有关柬埔寨的,柬埔寨有红色高绵嘛。于是兴奋地把此成功经历记录到自己的学习经验中。成功了,效率如何?这一词卡了几个月才懂,是否有办法不用这么长时间呀?又有一次听到tarmac一词,这回可无论如何搞不明白了。后来遇到一位德国工程师,告诉他说这是“柏油碎石地,特别是机场上的地面那种地”的意思,才恍然大悟,几个月又过去了。那有多少是最终也没听明白,又有多少是经过了很长时间刻苦才搞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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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独立的学习者,要求自己刻苦学习无可厚非,这种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但作为老师如果要求大家这样学外语,本人认为是没尽到责任。再反过来用弗朗索瓦100年前的眼睛看一下,明明儿童掌握语言并不痛苦,时间并不长,不学语法,不背单词,也不背句子,不抄写也不喊,不复习也不预习,而且小孩子智力,学习经验甚至记忆力都不如成年人,那他们为什么学得既轻松又快捷呢?他们成功的道理是什么呢?通过研究他们的母语掌握过程,是否能帮助成年人加速掌握外语呢?语言学家和语言教育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分析怎样做能把掌握语言的效率高,提高的原因是什么,从感性的观察和认识,到理性的分析和科学实验,总结出理论再返回去指导实践。我们花力量分析的目的是让大家大致了解语言学家多年研究的成果,通过对掌握语言方法论的整体认识和误区的分析,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指定合理的,有效的学习策略,从而减少痛苦,缩短学习时间。从大的方面讲,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更多的人成功而不是集中只在非常刻苦的少数人。
    
     在第一,二阶段,我们分析了一些有效的途径。在这两个阶段,我们提供给大家参考的一些具体方法还是比较明确的。现在能听懂一些简单英文,一些速度缓慢而且短句子了。如果尽量不依赖中文翻译,就算是打好了基础,自然进入了增长期。在第三阶段的同学数量最多。到了这一阶段,要求大家按照一个统一的明确方法来提高外语,不但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正像我们上面刚提到的,大家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高效率的学习策略。我们下面的讨论,主要是分析这一阶段的学习特点和与这一阶段相关的语言学概念和教学经验,甚至具体案例分析,目的正是为让大家正确制定最适合自己的有效学习策略而提供理论依据,成功经验分析和失败教训的分析。换句话说,其实无论是谁,所有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符合了语言学的原理的。(我们听这句话很耳熟吧,当年中学上政治课,总结历史上革命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时,我们老师是这样讲的“其实这些革命运动中任何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和不自觉地符合和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用这儿挺合适。我们就是要学会自觉地运用。
    
     如果到了第三阶段,还在等着用听到的某一个具体“实用技术”来使自己成功的同学,这时也应该看出点眉目来了:并没有一个几句话就可以概括的实用方法,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对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和对其他人掌握语言的经验的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学习阶段而制订的正确学习策略。对语言学习的整体理解越透彻,这个策略就制定得越成功,尽量能够避免进入误区,成功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就会最少,实现的速度也就快些。当然对掌握语言的整体理解并不是很容易的事,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会讨论了这么多的原因。下面摘录二语悉得大师Rod Ellis在二语悉得概论中的一段关于研究悉得理论目的的话和大家分享:
    
    SLA is not a uniform and predictable phenomenon. There is no single way in which learners acquire a second language. SLA is the product of many factors pertaining to the learner on the one hand and learning situation on the other. It is important, therefore, to start by recognizing the complexity and diversity that results from the interaction of these two sets of factors. Different learners in different situations learn a second language in different ways. Nevertheless, although the variability and individuality of language learning need to be emphasized, the study of SLA assumes interest only if it is possible to identify aspects that are relatively stable and hence generalizable, if not to all learners, then, at least, to large groups of learners. The term‘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is used to refer to these general aspects.
增长期 Getting Serious
    
     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语言难度和量增长。重点还是听力,但可以开始有针对性地说英文,同时需要进行阅读(但主要并不是为了学习如何阅读)。这一阶段结束时,可以说已经能够进行正常交流和阅读了。(外企一般职位面试,出国求学,国外生活和从事一般技术型工作等可以应付。一般听英语新闻困难不大,看原版电影可听个大概)。在这一阶段初、中期的中国同学数量比较多,但往往时间拖得过长,同时遇到的困惑也比较多。我们前面刚提到,尤其在这一阶段,每个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最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学习策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习效率和成功与否。
    
     如何制定有效语言学习策略的方法和技巧,是近年语言学研究最关注的课题。语言研究出现的两个趋势,第一个我们前面已经涉及,即外语学习跟二语学习区别逐渐被缩小。本来一个是指语言学习者在国外的外语环境中学习目标语言,另一个是指在自己母语环境中学习第二语言。但研究者逐渐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二者之间的差异逐渐减少,而两者的共性却是最令人为关注的问题。比如我们提到的出国人员数量的增多,而到了国外外语环境中的成年人,在自然语言环境学习外语时碰到的困难依然很高,甚至很多都是跟原来在母语环境中的情况是相同的;而另一方面,在母语环境中的学习第二语言者,随着语言资料的日渐丰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影视产品的增多,互联网的普及,在自己母语环境中接触多种形式外语表现方式的条件也越来越好,在自己国家掌握二语的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丰富。所以本文根据这一情况和一些新的研究趋势,以及对在国外同学学习语言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不对外语和二语做严格区分,更着重分析共性问题,同时分析应如制定学习策略。
    
     从七十年代开始的第二语言学习策略研究,使语言教学者的关注从以教师为中心的“如何教”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怎样学”。最新的语言学习方法Learner-Strategy Approach,更是一个以学习者为中心,了解每个学习者不同阶段特点,以分析和“制定学习策略”为核心语言教学方式。语言学习策略的研究,通过对语言学习成功者和不成功者的大量实验数据,给语言学习提供了非常具体而参考要素,直接指导教师和学生成功制定语言学习策略。其实简单来说,还是要在遵循语言悉得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指定最佳方案。个人的年龄,个性,文化背景,思维习惯,学习方式等因素都直接造成个体外语学习的方法的巨大差异。
    
    你是什么“学”型?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尽管二语悉得并不提倡有意识的“学习”外语而应该更多通过可理解性输入,下意识掌握语言能力,但“学习”能力对成年人掌握外语的影响既无法避免,也不应该成为敌对因素。成年人正是因为学习能力强,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该特点对掌握外语起促进作用。
    
    对学习类型有各种分类法,但简单来讲是这三大类型:
    
    视觉类型Visual Learner
    
     学习者在借助看到视觉学习时效果最好。这种学习类型的人比例最多,高达70%。他们的一些外部特点是:
    
    很专心盯着老师的脸;
    喜欢通过看文字,图表来获取信息;
    很容喜欢通过“看”来“认出”文字
    喜欢记笔记和用笔写出自己的思路
    通过回想在某内容书页上的具体位置和形式来回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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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觉类型Auditory Learner
    
    通过听觉学习效果最好。这类学习者大约占20%。他们的一些特点是:
    
    喜欢老师用讲话来描述事情
    喜欢对话,讨论和表演
    通过“说”来理清思路和解决问题
    通过声音和旋律来回忆信息
    
    运动类型Kinesthetic Learner
    
    通过肢体运动学习效果最好。这类人大约有10%。特点是:
    
    通过各种活动学习效果最好
    长时间坐着不动很困难
    使用动作辅助记忆
    
     关于上述比例是否在总人口中是否如此存在一些争议,而且学习类型本无优劣之分,但是我们的学校教学系统和考试方式很容易把运动型学生最先淘汰掉,纯听觉类型者也有一些困难,所以视觉类型的学生数量较多。当然,很多人并不是绝对只有某一学习类型,或者是某一类型的学习者有时也采用其他学习形式,但运用各形式的自如度明显有区别。
    
     测试自己的学习类型方法比较简单,一般通过问卷调查就可以判断。请大家上网去测试一下自己的Learning Style。(Learning Style免费测试网站很多,一般都是英文的,但很好懂。有的20题,有的上百题,还细分小类别,但基本上是以上三个类别。找个容易的做就好了。)了解了自己的“学”型,为以后选择学习方式做好准备,我们后面会用到。
    
    增长期听力特点和应对策略
    
     句子长了,速度快了,内容多了,听力难度明显增大。而且开始出现一些抽象词汇,仅通过图像和动作已经不能完全体现这些内容的具体含义。这时解决听力的问题必然要靠多种策略。听力困难不能简单用“不熟”或“单词不会”来概括。造成听力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当听力困难时,可能是下面其中一个问题,也可能是多个同时存在:
    
    1, 内部声音库和声音辨别的问题:(acoustic reason)
    听到的声音与自己头脑中建立的词汇库中的“声音”相对比,是否可以找到对应的“声音”。如果声音库里没有找到或自己的库中声音不准,就算认识这个单词的拼写,也是不可能辨别出这个声音的。
    
    2, 解析过程 (Parsing)
    单个的单词可以听懂,但听句子时需要对听到的几个单词的组合的行意思的解析,解析过程出现难度。原来是主要通过视觉辅助帮助解析的,现在可能继续需要视觉辅助,但还需要其他方式的帮助。
    
    3, 文化知识库 (cultural knowledge bank)
    因使用语言的文化和知识背景不同而对理解产生的困难。大家不要把这里的“文化”概念想得太大,这里不是指“中西方文化差异”那种文化,而主要是指语言表达方式的差异。比如 “You’ve lost me.” 不能用字面翻译听成“你丢了我。”有的中国同学还有一个习惯是总把这样的语言归结为“俚语”,把听不懂的短词组说成是“俚语”,甚至把英语中大量的类比和比喻analogy,metaphors等也说成是“俚语”,说自己交流能力差是不会“俚语”不会造成的,这种理解偏差很大。(俚语是指地方性特殊土语,甚至每个城市都不同。即使自己一个俚语不会,其实对交流也基本不会有影响。)
    
    4, 头脑中的“母语翻译”
    习惯性在头脑中用中文翻译听到的英文字,结果必然是跟不上正常速度。而且从上一条大家已经了解两种语言不可以逐字逐句一一对应翻译。如果再在头脑中转两次意思,就更跟不上了。语言学家对母语听力速度测试表明,在正常说话速度四倍速度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可以听懂母语。但如果借助头脑中的翻译,慢一倍的速度都很困难。
    
    听力过程和认知策略
    
     针对以上述问题,可以制定听力策略了。听力训练的原则仍然是需要遵循大量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的原则,不可以太难,也不可以全都会。然后可以采取以下听力策略:
    
    1,“从上至下”的听力处理 (Top-down Processing)
     从上至下的方式是在听一个听力内容前,先对整段内容的题目,大致内容做了解,甚至可能是自己以前非常熟悉的内容。这样做有助于听者对全文的理解而不至于“迷失”,同时可以根据听懂的部分去“预测”其他不熟悉部分的意思。这要求听者应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背景和知识参与“预测”过程。在这一点上,成年人有明显的优势。我们前面提过的传教士,由于对经书的熟悉度高,“从上至下”地理解听到的经文讲述甚至通过阅读(如果是拼音的文字,所以还是可以有声音)内容,提高“可理解性”。我们有的同学发现在听熟悉的话题或熟悉的新闻时,听力困难比较小,再转到体育频道或其他题目时,同样的语速就不容易懂了,是同样道理。
    
    2,“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 Bottom-up Processing
     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听单个音到单个词的声音的辩识,再到字组的解析再到整个句子的理解。是从部分到整体的处理。听懂单词是这一过程最重要的部分。在初期听力程度较低的同学,往往对“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比较偏重,同时对语言的清晰度,背景环境噪音和语速等要求比较高。
    
     往往Bottom-up的内容难度一般需要比Top-down低。Bottom-up更注重细节的识别,而Top-down更关注对全文的理解能力。我们在练习听力时,应该同时运用以上两个策略。
    
    应用实例:
    
    问:听英文广播学习效果是否好?
    
     我们已经会分析了。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当然您可千万别苦练听写),而且Audio Learner也很适合这种形式。关键是是否有足够“可理解性输入”,所以需要具体分析。基本经验是:
    
    1, 听力材料的速度和句子难度是否适合?如果能理解一半以上才可以听,否则基本上是在浪费时间。原则上听不懂的东西应该是“无效输入”,永远也不懂。
    
    2, 在适当的难度前提下,如果又对听的话题或内容非常了解,而且从前文可以预测后面的意思,语音清晰(建议带耳机),速度适合,那会是比较有效的方式。特别是有些同学平时就喜欢听新闻,对时势的变化很熟悉。听英语新闻时,不久前刚听到的头条新闻可能一天之后又以另一非头条,而简短形式重复出现,效果更好。最好能快速慢速结合听,这样做效果显然比较显著。
    
    3, 没懂的部分别着急。在调查过很多用这种方式提高听力的同学的普遍经验是,个别没听懂的地方不要急,先放下,也许换一种方式再出现时就自然理解了。如果出现次数很多,再想办法查一下吧,否则就放过。其实母语学习的过程也是如此,怎么能每碰到一个不懂的就非过不去呢?非都搞懂并没什么害处,可学习效率就没了。
    如果做得不得法,很多同学听了很久,提高都不大。有的同学没事儿就开着英语新闻听,其实几小时过去了,几乎没有听进去。
    
    问:看原版英文电影好不好?
    
     原理与上面的问题相同,还是要注重“可理解性输入”。电影比广播的优势是有连续的情节,发展的故事主线,视觉辅助理解和趣味性,有助于对语言的理解。比如警察拔枪 “freeze!”罪犯僵住了。 “Drop the gun!” 扔枪了。“On the floor!”趴下了。 “Cuff him!”被拷了。“Read him his rights!”实习警察过来宣读:“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ce, anything you said….”一连串的可理解输入。缺点是一般影片大部分对白难度偏高,跟在国外自然英文环境的感受有些象,不可理解的无效成分太多。所以关键点又是如何通过以上策略提高“可理解性输入”上。基本经验是:
    
    1,尽量找动作多于坐在那里说话的影片。大部分老片,情景喜剧和法庭辩论等影片多半没有办法提供有效的视觉辅助,大量是纯对白,就能看到演员的嘴在动,不能帮助提高理解。
    
    2,对于大部分Visual Learner来说,一个重要可行手段是看电影前,先提前读英文剧本(很多可以下载)。这样会大幅度提高听力的理解性。这里阅读的用处开始显现,主要是在帮助听力理解,不是在学阅读。注意的是要提前读,不会的可以问或查字典。阅读如果有困难,也先放过,不要停下来仔细研究剧本中的难点。
    
    3,开始看影片的时候不可以一边看一边翻看剧本,当然也不要开英文字幕,否则会养成依赖看字的习惯,特别是Visual Learner。
    
    4,最好是同一个电影看几遍。在看某个影片熟了之后,甚至可以随电影同时念叨台词,能象我们小时候跟着电影里老松井那样同时念“李向阳又进城啦?”那样就更好了。
    
    5,任何时候千万不要打开中文字幕。一方面是会依赖中文,不利于建立英文思维,另一方面中文字幕的错误实在太多,甚至连电影院放的原版电影的字幕中的低级错误都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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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顺便说一下家长给小朋友看英文动画片是否好?判断原则是一样的。一般的原版动画片语言太复杂,那是给母语是英语的人看的,并不因为是动画片语言就简单。而且近几年动画大片的语言都非常复杂。即使对成年人来说,大部分也都应该算是作为我们第四阶段的语言教材(比如Finding Nemo, Madagascar等)。所以要找那种一看表演,不听英文都能大致知道在说什么内容的片子。否则小孩子根本不能理解,并很快失去兴趣。
    
     以上听广播和看电影的两种方式被大家采用的非常普遍,以看电影的形式比较容易让大多数人接受,而且适合多中“学”型的人。但运用的是否符合“悉得”原则和策略,对学习效率有成倍的影响。如果没有辅助和准备就开始听和看,大量时间都是在“无效的声音”中度过,非常浪费。另外不要动笔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效率高,最主要的是防止学习者,特别是Visual Learner容易养成“声音――文字――含义”的认知路线,而应该直接将“声音――含义”建立关系而避免文字。在看电影的形式中,因为速度和图象场景的影响,比较容易不自觉地在运用英文思维,习惯比较良好。
    
     应用英文思维本是一个已经不太被争论的问题,在前两阶段应用TPR, Series Method等方式学习对英文思维建立是比较明了的,但到第三阶段就比较复杂了,既有抽象词汇,又有自己母语经验和通过母语获得的知识参与,情况比较复杂。本应继续讨论建立英文思维的过程和经验就好了,结果发现很多同学在英文思维这件事上还存疑,下面就语言思维问题多罗嗦两句吧。
    
    双语和多语者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 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语和多语者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 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
    
    什么叫做“用语言思维”?
    
     语言学在“语言思维”的课题里,我们仅可以讨论“用语言做载体的思维”这一层面,包括用默想,用语言声音思考和自言自语。因为思维本身很复杂,而且不单纯是“语言的思维”,有图象,符号,感觉等非语言的成分,有时没有语言,有时还会是在“半语言状态”(quasi-language)等各种“内语” (inner speech)状态。但使用语言的声音的思维(think out loud),不但被大家明确意识得到,同时可以在语言交流的现象中观察到。当然,某种语言的能力不同,使用该语言的思维程度会不同。我们前面讨论过MIF和语言条件反射,这两个与思维有关的问题大家可以回顾一下。其实语言的交流,就是将一个人的思维用语言符号传递给接受者,接受者将其映入自己的思维再现发出者的思维,除抽象的概念的思维外,其中也经常包括比较容易观察的对所描绘图像的再现。
    
     举一个与MIF相关的现象的例子。比如听到“来人身高八尺,面如重枣,三绺须髯胸前飘洒,身披金甲绿罗袍,跨下赤兔胭脂马,掌提青龙偃月刀”。说者是在试图传递这一具体和生动图像,而听者也在通过语言描述接受这一生动的图像,这样的语言描述的作用是使形象具体化,有戏剧效果,也比较有故事性。如果仅说“关羽来了”,听者也可以接受该思维表述的含义,其实听者也知道这个关羽的形象是红脸绿袍骑BMW拿大刀,但这时仅有一个飞快闪现的MIF,还是关羽形象但迅速闪过未清晰化,思维概念被接受了,形象传递了,交流实现,只是形象并未具体化,缺乏的是些趣味性和戏剧效果。无论如何,语言思维的一些特点可以观察到了。老看京剧的人,听到“曹操”一词时,想必很多人会在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个白脸奸臣的形象吧。专家对此类现象的评述是:“Linguistic forms and images are reciprocally accessible and in interactive functioning can be mutually constitutive.”
        对于“流利使用任何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必须使用该语言进行思维”,无论是脑神经学的发展还是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证实,语言学界已经不存在太多的争议了,而且各种新的语言教学体系和方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建立外语思维”的核心理念来设计的,甚至大部分都是绝对禁止使用母语翻译和语法知识教学的。但尽管大家承认母语有干扰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作用,但在如何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实现过程,何时和应该如何使用目标语言进行思维,是否应该绝对地禁止使用母语帮助掌握外语的问题上,还是有很多的争议和讨论的。其实我们也完全不必绝对化,而且很多时候,条件也不允许我们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母语,更不可能象有些人断言的需要“忘掉母语”。我们关心的问题正是如何建立外语思维和如何避免母语的干扰,甚至能使母语帮助我们掌握外语。
   选择思维语言
   关于二语悉得研究领域中的“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这一题目本身有一个值得商榷的地方,即“选择”这个词。双语人(指会用两种语言思维当然也是会用两种语言流利地交流的人)在使用哪种语言进行思维时,大部分人往往不是主动进行“选择”的,一般是不自觉地根据情况适当采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甚至是被迫使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所以语言研究时经常被使用的Choosing一词表示主动选择并不太准确。但非常有意思的是,当某种语言(当然是外语)思维能力还很低时,使用者往往更主动地“选择”使用何种语言思维。正因为“选择”一词有争议,对把“使用何种语言思维”与“如何制定外语学习策略”相联系的研究方法曾受到一些人的质疑。质疑者认为:既然使用者在用哪个语言思维身不由己,如何制定如何使用和和如何的学习策略?笔者认为这种质疑存在严重问题。因为如果分析一下使用者“使用哪种语言思维身不由己”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正是在不同情况下必须使用其中某一个语言思维而无法使用另一个造成的,并是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地选择。比如在正常速度的听力和交流时,一定要使用目标语言思维才有可能实现正常交流。而在某些情况下又正相反。所以二语悉得专家A.Cohen等把选择语言思维列为外语学习策略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是合理的。
    在应用外语时,何时会使用母语思维?
    在正常使用外语时,只有在阅读和写作时,才有可能使用两种语言中的任一种进行思维。当然各种研究结果已经清楚显示,即使因为时间允许,在外语阅读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阅读的速度也会因此而放慢,同时对外语的掌握是不利的。有研究结果显示,用母语思维读外语,尽管存在许多“害处”(英文用的是detrimental一词),但有可能会提高对文章的理解深度。这一点当然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大家在实际阅读的工作应用当中,不妨使用母语思考和帮助理解,但在掌握外语的路程上,阅读中要尽量避免使用“翻译”的过程。另外很多的研究显示,在用外语写作时,使用母语思维不但普遍,而且对构造文章有很大帮助。许多人在用外语写作时,先用母语构思,然后翻译成外语。这一过程被成为“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的过程。这一点与有的老师同学举的例子相符合,但听说的过程中是不可以的。
     尽管使用mental translation有利有弊,但这一过程也只有在阅读和写作中才可能使用,在听和说时不但没有什么使用的价值,而且它正是听和说的重大障碍。当然准备演讲内容时当然可以使用“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甚至先用母语起草演讲稿,因为时间允许而且提前用母语考虑内容会对有些人会更方便快捷和更有思路,但如果无准备的即兴讲话“心译”是基本做不到的。我们常提到的“哑巴外语”现象,不是想使用的外语知识不具备,而是就当前掌握的外语知识不会听说和使用。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不知道文字的“声音”,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即使知道发音,由于“翻译”和“语法”的捣乱,跟不上正常速度,无法直接理解,也无法说完整句子。之所以讨论何时可以采用何种语思维,目的也并不是为了禁止在某些场合使用母语思维,而是因为在高阶段正常交流中,这跟本做不到。所以一些外语思维程度较低的同学,在听外语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母语思维,结果是在不断“翻译”的过程中,除了刚翻译过来的信息外,其他语言的信息大量丢失了。在说外语时采用翻译过程,不但速度慢到无法正常交流,而且句子语法结构更加会混乱。
    
    特殊情况下对语言思维的选择
    实验和实际经验表明,在对某种需要特定知识的情况下,思维语言的主动选择,往往是根据当时获得这种特殊知识时使用的是哪种语言。比如大家在数学计算时,无论我们的外语思维达到何种流利程度,我们基本上都是在用自己的母语思维的。比如听到外语How much is seven times eight? 我们几乎立即转变为母语思维进行思考,“七八-五十六”,毕竟乘法口诀表我们是用中文背的,英文的还真不会,然后我们再用英文说答案。有个别研究者以此作为使用在外语交流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的证据,显然是以偏盖全了。反之,如果某一领域知识完全是在外语流利后用外语学会的,在应用这一领域知识时,用母语思维反而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我们在国外学习的许多留学生大多有同样经历,甚至完全不知道该知识中许多概念在母语中应该是哪个中文。许多在国外学完商科的同学回国后都有这一体会:因为财务,金融等学科是后来在国外学习的,所以在回国后,用母语讨论这些领域的话题时先要用英文把问题想通,然后再需要努力把英语往中文翻,还经常翻不出。特别是在一些投资公司中,几个留过学的中国高管往往在一起时用英文开会讨论业务反而方便。在写商业计划书时,也先要想英文和写英文,然后再写中文版。倒不是因为英文水平太高了,而是上面所说的原因。Mars China曾有一位IT经理,是刚回国的中国同学,但因为是在国外学的计算机专业,当年出国时计算机还未普及,所以根本不知道有关计算机的英文中任何相对应的中文。回国工作后,平时大家都用中文交流,但开业务会议时,大家都需要费力地使用英文交流。有一次在试图跟大家用中文讲“计算机显示器”时说:计算机中的放在桌子上的长得象电视的那个东西。一时传为公司笑话。
    
    母语在二语悉得过程中的作用
     上面的各种使用母语的特殊情况,都没有否认掌握外语必须建立外语思维的事实。但在这一阶段,在掌握外语过程中可以主动使用母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使接触到的外语变得“可理解”。主要是使用母语介绍和了解即将听到的外语的题目和主要内容(top-down processing)。当然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不必要完全禁止用母语来解释难懂词汇或句子等的含义,简单说就是母语翻译和分析帮助理解。但应该十分清楚的是,一定不要将这一翻译过程当作学习或教学过程,它的作用是帮助理解,是使输入变成“可理解性”的然后再用外语进行输入和掌握。如果非要禁止母语的使用,尽管学习理念正确,但效率又失去了。在这里又要“实用主义”一下了。如果非要用外语解释外语,初级时难度太大,效率一定非常低。我们前面分析的在初级阶段使用英-英字典或在国外碰到用英文解释英文的困难,就是典型的例子,理念正确,但缺乏可行性。我们只要关键掌握:即使用翻译的方法可以帮助实现可理解,但尽量少使用。即使使用了,最后还需要作到能够用它的外语声音建立思维就好。只要最后融入在这一阶段中的有效的学习步骤就可逐渐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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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语法知识的用途
    现在有的研究和实验认为,语法知识的学习,在这一阶段外语学习中,还是有些正面作用的。对这一现象,克拉申曾在2004年欣慰地说:“我很高兴现在有人正在进行的这种实验。至少说明了我们原来曾认为的“必须进行语法教学”的信条,现在已经变成为了“试试是否还有作用”的假设了。”(What was once an axiom is now a testable hypothesis.)在目前大多数语言教学者都已经同意“语法是通过可理解性语言的输入,下意识地掌握的潜规律侵鞫幸馐堆暗闹丁保死昊故歉庖谎敖锥斡锓ǖ难傲袅艘欢ǖ牡匚唬衔谕庥镅暗搅烁呒督锥魏螅梢蕴畈挂恍┯梢郧暗氖淙肟赡芑嵋怕┑?“空隙”(to fill gaps left by incomplete acquisition)。所以是如果从零起点按我们建议的路线达到在这一阶段的同学,在本阶段后期,了解语法还可能有这么一点用处。但对我们这些已经过多地学习了英语语法,以至于我们英文语法知识都超过了中文语法知识的大部分中国同学来说,实在不必再为语法知识不够而担心了。即使在各种考试中,也不需要语法知识,也不会有任何考语法知识的题目。决不会有题目让我们指出哪个是定语,哪个是代词。一般都是选择,填空,改错等。知道了正确的“说法”,根本不需要知道是什么语法知识,甚至连错误答案都懒得看,直接找到“念着顺嘴儿”的答案就好了,答得又快又对。现在应试考试还有两个趋势,一是题目灵活化,很难分析语法现象。另一是出题者常把两个语法陷阱放在同一题里。全靠语法知识来考试的同学,越来越感到困难了。总之,语法知识是给语言专家用来分析和总结语言用的,而不是给大家掌握语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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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语法错误的纠正
    
     多年来的各种研究已经清楚地表明,“纠正语法错误”的做法几乎不起任何作用,下次还在同一处错。比如纠正he,she的错误,其实都不用别人纠正,有时自己就发现了,但下次还错。那如何才有可能变正确?其实还是思维的作用。只有当你头脑中的关于男人的MIF和he挂上了钩,女人的MIF和she联系上后,才可能少犯错。(大家回去试一下,一见到男性图象或真人就说一遍he,一见到女人就念叨一遍 she,经过一段时间he, she, he, she对应练习就会强化这一形象思维与声音的联系。以后尽管不会完全不出错,但会改进很多。)其实对语言中任何错误的纠正都是如此。目前发现的纠正语言错误的最大效果是体现在对写作的纠正上。但即使这样,改进的效果也很不理想。所以结论是老师和学员都不必花时间纠正错误,而是要多接触正确的形式。对小孩子的母语建立更是如此,幼教专家明白“纠正”的作用很小,而且经常还起反作用。所以到现在还有“要多跟外国人交流,至少外国朋友能帮自己纠正错误”的想法的同学应该对此不抱太高的希望了,其实根本不必这样做。另外一但开始纠正错误,正常交流就实现不了了。没建立好英文思维的同学,如果急于尝试交流,甚至会发现几乎句句都有错。
   油条的故事
   给大家出一道关于中文普通话的语法题大家思考一下我们是否会中文语法知识吧:“油条——”, “面条儿”,“薯条儿”,三个词在普通话中,有的要带“儿”,有的不带。不可以说“油条儿”,那成四川话了。也不能说“面条、薯条”,听着象台湾人说话。但为什么有的词儿要加“儿”,有的不加?首先说明这跟“油”字儿没关系,因为“油饼儿”需要加“儿”,实际是跟“条”有关系。那什么样的条加“儿”?有什么语法规定?大家一般都说没有。其实这里面有很严格的语法规定。大家先观察一下,这些条有何不同?原来是形状不同。油条粗,所以不带“儿”,面条薯条细,所以带“儿”。所以关于“条”字儿话音的语法规定第一是:由条的粗细决定是否应该加“儿”。那究竟多细才开始带儿?没界定,但一般以拇指粗细判断。所以一个语法规定是首先由条的形状属性决定。可如果是这样,那“车条”很细,为什么又不带“儿”,“布条儿”不一定细,为什么又带儿?原来还有第二个语法规定:硬的不带儿,软的要带儿。车条硬,布条儿软。所以还要根据条的材料属性确定。有两个主要属性。但如果两个属性相矛盾怎么决定?比如一个条粗但很软,或细但很硬,那该如何判断是否应该儿话?笔者曾读到此领域一位专家总结出了一个公式,给每个属性一个参数值,如果有两个属性出现,用第一属性参数乘以第二属性参数的平方,看计算结果是否大于某个常数。在语言研究领域这够专业的,可要让咱们这样掌握中文,绝对是开玩笑了,难道我们答此题还需要计算器?再说“油条”就这样复杂了,换成“油饼”又变了,不再是粗细软硬问题,而是薄厚大小,脆与不脆的问题了。据分析,我们高中学的英语就出现了2000个语法点,要到真正高阶段,一定上万了,先不说是否需要掌握这么多英语语法,谁能都搞清楚并都记住呀?明明您不会中文关于油条的语法知识,您又是怎么把它说对的呀?大家自己琢磨吧。
  这一阶段的学习策略的制定和理想学习体系特点的描述
大家争论和质疑都是有益的,无论是否同意彼此的观点,相信对我们都有启发。大家的目的也是探询提高外语的解决途径,所以不必吵架。有些基本点希望大家思考:
  本文中提出了一些语言学习的基础理论,都不是本人提出的理论,咱没这个水平,并未提出任何新理论。而提供的是这么多年国外(和近年国内)对语言教学的现有研究成果和根据这些成果观察和分析的一些现象。如果有人说:“文中列出的这些理论没什么新鲜的,也不够深入,简直就是个扫盲水平的二语悉得概论的描述。”这样的评论算比较客观。如果说文章结构有些散了倒也是事实,让大家见笑了。
   二语悉得在国外成型已久,在国内才刚刚开始。我们仅仅介绍了一些最简单和基本的原理,而且都是已经被证实了的和没有太多争议的结论。比如:
    1, 需要建立外语思维: Able to think in the target language
    2, 语言的掌握不是通过翻译和记忆,而是与思维,概念或图像建立直接联系:Through association, not translation or memorization
    3, 语法的掌握是下意识的过程,不应该通过有意识地学习: An implicit subconscious learning process rather than explicit conscious learning or active instruction.
    4, 要注重理解和含义而非结构:Meaning-focus instead of form-focus.
    5, 语言环境和掌握语言的关系:Linguistic environment and language acquisition
    6, 关键是提供可理解输入条件 Comprehensive input i+1
    
    看到有些同学对这些基本结论还在质疑,尽管并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有些不必要。语言教学争论的焦点已不在这里了。
    
    近几年语言教学的研究焦点是:知道了以上的结论,那在每个阶段应采用什么手段实现?如何针对每个人不同特点定学习策略?这个课题是很难的,也是还存在讨论和争论的。因为又不能打开人的大脑看,大家同用某一方式,效果确不同,具体在他们大脑中发生了什么变化,很不好说清楚,只能靠外部的观察,经验和实验去侧面证实。建议有成功经验的同学或老师,多从这一方面去思考。比如有同学举的某成功案例,某人是靠看电影和听广播提高的,但具体实现过程并非这一句话可以总结出的。理不通则法不明。比如一个最具体的问题:当遇到听不懂部分的怎么办?光多听肯定还是不懂。(极端的例子是大家听阿拉伯语广播,如果光刻苦听,一辈子也不可能听懂一个字。)那是用什么方法把它变懂的?专业的说法是如何成为“可理解性输入的”?这一问题并不好回答,很多成功者也没意识到是如何做到的。把握好这些关键才会提高有效性。所以建议有深入观察的同学能具体结合语言学习的基本原理,分析出在用某一个方式实现过程中,哪些手段有效了?哪些地方耽误时间了还可以改进?最后再结合个人的特点,找到适合我们自己的路线和方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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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条条大路通罗马,但路有近有远
    用什么方式学都可以成功,这一点错儿都没有,也根本不必争论。本文没有否认这一点,也没有说非得怎样做才可以。但如果不讲策略,只是简单一句:刻苦学,多听、多看、多用,那大家也就不必讨论了,不用任何专家或理论,狂听广播,狂看书,狂看原文电影,狂背文章,狂喊都行,只要回去刻苦学10000小时就成了。那还做语言研究干什么?大家稍微静想一下,为什么这些刻苦成功的人一般都这么知名,倍受宣传?主要原因还是这样的成功来得太不容易了,这样成功的人也太少了,所以成功了另人格外羡慕和称道。很多人也照着相同方法做过,但大部分没做成,各种原因都有,这才是我们更关心的问题。个人觉得从外语教学的角度看,核心的问题之一应该是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如果宣传靠刻苦来弥补低效率,并不是刻苦学本身有什么问题,结果是大部分的人做不到。近几年的研究显示,如果学习策略正确和条件理想,达到流利外语的时间应该在1000小时左右,与母语学习只有约200到300小时的差距。如果是学和母语相近的外语(比如英语和法语),应该在500小时以内实现。我们的目的就是努力从10000小时向1000小时靠拢,而不建议大家努力用刻苦来体现自我价值。
    
    理通则法明
   那费力气去了解语言学习原理是否是耽误时间?绝对不会。“理通则法明。磨刀不误砍柴功。” Krashen 2004年在13届国际语言教学图书大会上发言中关于学习者需要在学习语言前了解语言学习理论的部分,原文如下:One component of EFL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needs to be orientation. A brief explanation of language acquisition theory. Our goal is to develop independent, or autonomous acquirers. Knowing how language is acquired will help ensure that this will occur.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tell students something about the philosophy underlying our practice because the approach outlined here is radically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approaches; we need to justify our pedagogy to students and in some cases to their parents. 他不但提出了学习者了解语言学习理论的必要性,也点明了目的是就培养大家成为“独立的擅学者”,而没给大家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具体“方法”。
   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了一些基本理念的一个目的,是把这些“理”交给大家分享,省得大家花时间自己去四处寻找,本人最多是能根据经验指个大致方向或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而已。这“理”需要大家自己去“通”,“法”还要靠自己去“明”。
Narrow Input
  把输入材料限制在一个较窄的话题范围内,效果明显要比涉及面宽要好。原因是窄范围题材的材料比较容易利用很高的熟悉度帮助增加理解性并保持很高的连贯性,从而能集中力量提高听的能力。当整体能力达到一定高度时,再拓宽题材范围。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手边接触到的材料,集中听一个或几个人声音的,同一题材和话题的讨论等。另外这样做对听力障碍之一的knowledge/cultural bank也先容易避免,同一话题对此要求低和容易逐步建立与就这一话题相关的knowledge/cultural bank。开始时一旦着急拓宽题材,很快会降低可理解度同时造成时间浪费。
   具体来说:比如有人喜欢听新闻,就应该在这一段时间集中依靠不断听新闻来提高听力水平。喜欢看原版电影或连续剧,就集中看一套剧或同一风格的电影。如果有一套适合的听力教材,也是就集中学一个而不要同时接触太多的。
    理想的学习体系跟我们描述的第二阶段的理想体系的特点很类似,大家可以参考第二阶段的内容。但现在增加了一些难度,并从多个人描述的语言转为多对话的语言。故事还是要有连续性,图像辅助也还是必要,但语言的内容应该是不仅能靠图像才能明了,而是根据故事的发展,上下文的联系,前后逻辑关系和自己熟悉的知识,生活经验等实现能够“预测”含义,并且能经常在后面以不同的形式反复出现。这一阶段与前阶段最大的区别是表现在学习形式上,由原来单纯的听,变成了听说读的循环配合。
    
    A Sample Acquisition Cycle
   1, 先听整段原文,段落长短控制在正常速度10钟内放完。难度选择应该是控制在第一遍能听懂的程度是70%上下。不要看文字或字幕。这步的目的主要是先熟悉要学的内容或说是该内容的声音。
    2, 开始分句模仿跟读,每句约三遍,(听一遍跟一遍,不是听一遍读三遍)不懂的也跟读,别着急查意思。是否全对或是否全会不必太介意,可以看字幕但尽量不看,一边模仿,一边猜测不明白部分的含义。关键技巧是“猜测”。
    3, 不看字幕分句跟读一遍,把原声和自己读的声音都录下来。
    4, 放第3步的录音,努力听每句自己读的和原文有何区别并再次感受刚才的过程,可看字幕帮助核对。
    5, 分句自己先说,然后再听原文。第一次可看字幕,后两次尽量不看字幕。
    6, 自己回想该段剧情,试着复述说刚才每部分的句子。
    7, 如果有测试题,可以测试一下自己对上一段掌握的程度,还是80分就好。
  8, 下一段开始,重复上面同样的程序。
   对于Visual Learner来说,看字幕一定要谨慎。如果在循环初期读字幕是为了增加理解度,还可以这样做,但后面几步要控制自己不看字幕专心听。Audio Learner倒不必太介意。Kinesthetic比较麻烦,需要用自己的手势帮助加强理解和模仿。在本人教过的学生几千中,纯Kinesthetic学型的比例非常少,但曾有个这样学型的学生叫Benjamin,学习困难一直比较大,最后大家探讨了很久后,他决定采用站着听,一边听一边想象自己是剧中人,打着手势表演和模仿,结果发现一下进步快了很多。一些其他“学型”的同学也照他这样做,发现也有很大帮助。大家的体会是,除了动作帮助加深印象,把自己融入剧中让自己更容易用情绪帮助体会出现该语句的情景,重要的是这样能帮助逐渐用听到的英语去“思考”该场景。这一经验很值得大家尝试。
  上面是个小悉得循环的大致样子,该循环可以每段新内容一直参照使用。每步有各自的目的和用途。但主要途径是听和模仿。其实仔细看每一句从听一遍到最后试着说,中间经过几次不同方式的同内容对比和模仿过程。这一模仿过程在纯听广播,新闻或看影片时往往难以实现。所以单纯听广播或新闻,在后期听力达到很高程度时,往往说不利落。有人达到听新闻几乎滴水不漏的程度,说的话与听力差距比较大,其中一个原因是缺乏这一模仿和重复对比过程,另外的原因是要到第四阶段才可以解决的。大家如果纯靠听,需要同一材料听几遍,利用再听的机会进行模仿和同声重复,采用的技巧叫做Simultaneous Repetition. 但大家模仿和重复后,并不要急着找真人说。除非有人能够专跟你用英文讨论刚学过的完全相同内容的句子,否则没有太多帮助。
  在这一阶段的初期,大家就自己学,不需要外教,也不需要找外国人交流。 因为此时不但能交流的内容有限,容易造成瞎聊乱说,而且交流的帮助不大。仔细想,交流中主要的提高来自别人跟你说的内容,而非你跟别人说的内容。自己说的话纯粹是输出而没有增加新内容。(The contribution of conversation to language acquisition is what the other person says to you, not what you say to them.)但别人跟你说的话如果不是控制在“可理解输入i+1 ”的程度,不是在 Narrow Input的范围,那无效成分会太多,还不如用非真人的系统性的语言资料效率高。到了后期,因为“可理性解输出” (Comprehensive Output)有一定作用,所以可以开始把已经通过有效输入掌握的,有一定可交流量程度的内容拿来说或写就可以起作用了。而“输入”和“输出”的比例时间投入非常悬殊,输出所需的时间几乎达到可忽略的程度。有的同学在没有任何交流机会的情况下,靠偶尔自己跟自己说也达到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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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连读的误区
    到这一时期,听力语速加快,开始会注意到有许多连读现象。连读的概念解释起来很简单:英语在连贯地说话或朗读时,如果相邻的两个词前面的是以辅音音素结尾,后面的以元音音素开头(不一定是元音字母,是要发元音),就可以自然地将辅音和元音相拼,构成一个音节,这就是连读。如:not at all,连读时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单词notatall。注意:连读只发生在句子中的同一个意群中。在两个意群之间即使有两个相邻的辅音和元音出现,也不可连读。
  知道连读的原理也就可以了,不知道也没关系,跟语法知识的道理一样,大家千万不要有意识地记住连读原理并试图理性地应用它,那样又适得其反,更加深听力障碍和造成不会说话。无论掌握听、说的连读,都是个自然的过程,不要主动地学习连读和练习连读。很多同学又掉在这一误区中,被连读搞得很上火,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听力问题主要是“不会”连读。我们先分析一下听懂连读的听音原理是什么:
  比如 Come in,连读后听起来是 “comin”,但之所以能听懂,并不是因为学过“comin”是 “Come in”的连读,而是个自然过程。除了能根据对话场景能知道该词的意思因素外,从bottom-up角度而言,主要原因有两个:
    1, 对Come 和 in 两个单个单词的声音能清楚辨认并对含义十分了解;
    2, 在自己头脑的“声音库”中,没有“comin”这个声音的词或自动排除该声音会出现在这里的可能性,于是下意识地自动就把“comin”解析为“Come in”了。一切过程都是在大脑中以千分之一秒数量级的速度迅速完成的,不需要主动思维和有意识分析的过程。
    所以对听连读的掌握,是在熟悉两个单个词的声音,同时能自信地自动排除被连读声音的基础实现的。而对说连读的掌握,是在读音实现自然流畅和连贯,同时说话时思维的连贯能自然按意群表达意思而实现的。两个过程都决非可以用知识和意识可以控制的,否则不但乱了套,也跟本达不到流利的程度。英语尽管有连读,不连读也不算错(法语不连读就不行)。
  其实如果能对中文中连读现象的分析也就明白了。中文中的连读很少,因为中文字大部分以辅音开头,元音开头的字不多。另外,即使有辅音结尾的字,往往辅音并不“闭口”,所以一般不能与后面的原因相连。比如中文的“三”和英文的“san”的音,除了元音发音不太相同外,最后那个n也不同,中文就“恩”就完了,英文需要稍闭一下嘴,有个几乎不发音也不易察觉的“呐”音,再往下如果有元音就自然“呐”下去了。所以如果大家说这个时n音发到位,连读会自然实现。中文的少有的连读就变成了元音间的连读。比如“西安”,连读就成了“仙”,“记忆力”连起来就成了“记力”。比如常见的连读之一是“天安门”,在普通话中,连读起来成了“天门”。大家可以试一下: “去哪儿了?”回答就说两个字“天门。”听的人一定听得懂。原因相同:1,对“天”“安”“门”三个发音及该词含义和清楚。2,一听“天门”,下意识明白没有叫“天门”的地方,于是自动识别了“天安门”的含义而不会误会为“天门”。反之,如果这两个前提被改变,连读就有了问题或不能再连读。比如北京又出现了一个就叫“天门”的地方,那当被询问去哪里时,说的人还会自动强调:是“天-安-门”,把“安”音拖长以避免混淆,这一过程同样是迅速而自然的。那我们在教外国人说中文时,当然不能让他们练习说“天门”。
  回头看连读这件事,又是反映了语言能力自然形成的特点。其实婴儿学语言,是不需要连读知识的讲述和连读训练的,跟不需要语法知识讲解一样。
背诵式学习策略分析
   在这一阶段,不少同学都尝试过背诵英文,有很多人认为背诵是最好的办法,也有些人通过背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并不是大多数人。作为老师的一个有利条件是,可以观察到一个较大的统计人群(Sample),所以能观察和分析出成功比例。不能因为有少数人靠背诵成功了就推广背诵的方法。产生效果差异的原因很多,即使是靠这种方式成功的同学,实际情况也不是简单一句“背诵”就可以解释的。同样是背诵,也还有很多不同的背诵方式,都需要大家分析和理解。
  首先,我们前面提出了,语言的掌握从原理上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在大脑中也不是“储存”于记忆中,应该是在语言区中建立语言区块。简单的语言要素是条件反射的建立方式,复杂和抽象的语言部分不能完全认为是条件反射,而是各种具体概念的抽象,概括和联系,但都不是简单的记忆。除了医学研究证明如此外,大家普遍的观察也如此。比如有人丧失了记忆,但说话没有影响,并没有“忘记”说话,因为语言区没受影响。我们前面举过成龙演的“我是谁?”和The Borne Identity的例子。背诵在很多领域的学习中,早已经被证明是个效率很低的办法,在语言的掌握中更是如此。
  其次,中国同学对“背诵”的热衷和认可,是受到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强烈影响的结果。中国同学普遍认可的记忆和重复的学习方式被称为Rote Learning,简称RL。西方学者分析发现,RL是中国同学对语言学习的典型观念(Watkins and Biggs 1996)。有的学者认为亚洲,特别是中国,背诵风气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受儒家文化的影响(Horwitz 1999, Wenden, 1987)。在学习外语上,当然也同样存在普遍的认为背诵有效的错误认识。Gairns and Redman 总结了RL记忆式外语学习的特点:
    1, 默读或出声朗读;
    2, 写或重复写;
    3, 制作单词表或记忆卡片以便随时可以拿出来背;
    4, 背典型例句;
    5, 使用翻译对照;
    6, 使用详细定义和解释;
    7, 分组、分对记忆;
    8, 背诵不规则动词表;
  在2001年英国英语教师协会的英语教学学术会议上,对中国同学普遍相信记忆式语言学习的现象做了专门的研讨。RL的主要手段是记忆和重复,而不注重“理解”。在科学发展到了今天,许多中国人仍然认为这种古代私塾式的教育方式有效,普遍存在强迫和鼓励小孩子背诵古文和诗歌等理解很困难的东西。一般的认识是:小时候先背会,等以后再慢慢理解或以后自然会理解,关于这一错误认识我们前面关于记忆力的段落已经从一个侧面分析过。
  现代语言教学的实践分析是:缺乏理解的RL背诵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即使有少数人通过背诵取得了进步,也决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而是这些人在背诵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应用了其他手段,甚至记忆本身也存在多种形式和实现方式。如果不加以分析而简单地让大家都“背诵”,必然只有少数人才成功。我们在此不对记忆再做深入研究,先看一下少数能通过背诵提高的同学的特点:
  案例:背诵新概念
  在这一阶段同学,最有代表性的是曾经在学校接受过传统英语教学,许多是曾经达到过英语四级水平但无法交流,寻找其他学习班或自学。和其他许多英语老师一样,本人也曾教过这样的英语班,最常见的是教《新概念英语》。《新概念英语》最精彩的部分是96个小故事。对过了四级的同学来说,并不觉得难,大部分对语法知识也掌握了,并不用多讲。但每次几个月教完一个班,发现普遍交流能力提高很小。最后很多老师总结提出发现最有效的方法是背下这些小故事有少数学生做到背下了许多课文,但在尝试相似内容的听说时,有的人运用的还可以,有的人不行。按人数统计,用背诵取得显著提高的学生比例非常之少。但分析使用记忆策略成功的几个学生的特点,对我们很有启发。他们成功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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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1, 使用联系式记忆:将新的内容与以前掌握的内容联系;通过故事情节记忆;
  2, 使用图像和声音记忆:想象一幅图象或情景;使用画图辅助理解;记忆声音;
  3, 复习时才使用记忆:不是在学习时采用,并且逐渐增加复习的间隔;
  具体反映在在背课文时,不是机械地背诵,而是根据英语描述的故事,在理解的基础上,联想和思考故事情节发展和句子的含义进行记忆。每次背出来时,明显从他们的表情变化甚至情绪起伏都能感觉到他们的思维是随所背内容的故事发展而变化。Audio Learner学型的同学普遍靠背诵提高交流的比例比较大,而且发现他们都是通过多听录音或大声背诵实现的,感觉最后脑子里留有大量这些句子的声音。(Visual Learner记忆时多半靠阅读,背诵时普遍有眼睛向天上看和思考文字和段落前后顺序的习惯,有的也可以背得好,灵活应用起来效果较差)。
   尽管有些人通过记忆实现提高,但实践结果是大部分人做不到背诵本身,而不完全是背诵的方法是否正确。本人曾经尝试过完全放弃讲课,将课堂时间全部用来带大家一起背课文。结果每次都是自己背会了,学生背不会或下次就忘记了。怎么回家不复习呀?大家已经是花课余时间来上课了,再花多少时间复习呀?所以大家可以尝试背诵,但尽量要避免上面RL中的那些现象而使用其他记忆的方式。如果发现效果差不要奇怪,本来效果好的同学就少,另外总体来讲背诵还是比较枯燥而且费时间的。儿童在掌握语言时,是不需要背诵任何句子的。
课堂教学实践——任务型语言教学介绍
   2001年,教育部制定出版了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新课标。近几年来,“新课标”、“任务型教学”和“用英语做事情”在中小学英语教学领域已经变为热点,“任务型教学”成了主要的新型教学研究课题和实践。任务型教学是英语新课标中倡导的一种更接近语言悉得自然过程教学方法。
  任务型语言教学 (Task-based language teaching) 指的是:通过让学习者完成各种具体“任务”来掌握灵活熟练运用语言的能力。学习者通过观察,思考,表达、沟通、交涉、解释和询问等各种语言活动来学习和掌握语言,完成各种各样的交际活动。大量研究表明,任务型的活动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最佳途径之一。所谓“任务”,是自己或他人从事的一项简单工作,如粉刷房屋、填表、借书、问路、预定机票等(Long, 1985);“任务”是指由教师控制和调节,让学生获得信息并经过思维加工,最后输出语言的一个活动; “任务”是指练习和理解语言的一个行动或活动,如听录音画图等;“任务”是指一系列语言学习的计划,它具有特定的目标,恰当的内容,规定的程序和一系列结果等基本特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课程标准都采用了“任务型”教学模式。我国的“任务型”教学刚起步,这也是二语悉得科学体系“西风渐进”的直接成果。全国政协委员,外语教育学会理事长龚亚夫老师,对在中国实践和推广“任务型”教学有系统的研究和论述,英语新课表专家组组长陈琳老师也大力支持任务型教学。
  任务型教学的采用,在中国首次开始改变学校课堂外语教学一向以教师为中心,老师传授知识,学生被动地学习passive learning的落后思想,而明确了“外语学习的首要任务是学而不是教”的正确理念。重“学”的概念也反映在新课标的内容标准中对有关如何培养学生学习使用学习策略的目标描述。“教”,是为了达到“不教”的最高境界。作为外语教师们,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教给学生学习的能力,教会他们如何学习,远比传授单纯的语言知识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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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我国“任务型”语言教学有大量的研究文献和课堂教学实践的案例分析,大家很容易找到,所以不再做详细描述,只在这里分析它在语言悉得阶段中的应用。大家其实可以在“任务型”语言教学的描述中已经看到了一些看图听音,TPR, Series Method的身影,所以它是基本符合语言学习的自然过程和顺序的。科德(Corder,1981)曾经说过,有效的语言教学不应违背自然过程,而应适应自然过程;不应阻碍学习,而应有助于学习并促进学习;不能令学生去适应教师和教材,而应让教师和教材去适应学生。但本人认为该教学模式应在第三阶段比较适用,或者说在第二阶段应用需要做调整。主要就是说的问题。“任务型”语言教学是很注重说的应用,但本人认为说得太早并不好。首先说本身主要是“输出”的过程,并不是“输入”,其次,当听说的能力还很低时,过早的说容易使学习者产生挫败感和养成坏的说话习惯。语言掌握的“沉默期”Silent Period不但是自然过程的特点,同时也是加快语言掌握的手段。过早开始“输出”反而放慢了语言掌握的速度。所以在第三阶段可以大力推广,但第一、二阶段,应用“任务型”语言教学时应该大量减少说的部分而强调听的练习。
  其实“任务型”语言教学也是一种在二语悉得理论下的一个具体方法总结,教师们也完全可以在这一基本理念的指导下,根据手边的教材和教学条件自由发挥。比如还是教《新概念》,首先应该放弃传统的“讲解”方式,可以把课堂安排成以学生为主角的“任务型”活动,老师作为导演,让学生进行表演,对话,提问。比如 A Private Conversation一课,完全可以让学生分组表演,把椅子摆在教室前模仿剧院,一个学生做故事主角,两个作为那一对看戏聊天的情侣,几个在“台上”模仿演戏的演员。开始:演戏的同学开始表演,主人公上台讲故事了:Last night, I went to the theater, I had a very good seat. But I did not enjoy it. A young man and a young women were sitting behind me, they were talking loudly….全部故事情节都由学生通过动作,表情,使用简单教具(Props),以表演的形式展示给大家,过程中完全使用英文描述和对话,甚至可以自由插话。下面的同学可以提问:Can you hear what they were talking about? Why don’t you move to a different seat? 等等。演完一场还可以换一批演员再来一遍,尽量发挥同学的积极性。老师协调和辅助全过程,对学生语言的应用进行点评和鼓励。可以保证这样的课堂一定比枯燥的讲解让学员印象深刻同时有学习兴趣。
对第三阶段学习策略成功者的调查和分析
   第三阶段完成就可以达到能够进行正常的交流和沟通,开始在英文环境工作和学习没有太大困难,看英文电影能理解大部分。尽管对复杂的英文理解有困难或还有些听不懂的部分,说的英文大多是大白话,但如果听说的反应迅速,已经可以定义为流利的英文了。第三阶段的跨越是最具挑战的,情况很复杂(第四阶段反而简单)而且每个人成功跨越该阶段的具体实现手段都不同,不能要求大家都用同一具体方法。所以大家也发现我们在第三阶段并没有给大家明确指定一个具体的技术手段让大家执行。但凡高效率取得成功的人,尽管具体策略不同,但都是某种手段符合了正确的学习原理。我和一些老师在对许多成功者,包括有身边朋友,同事和学生进行调查和分析后,能够发现很多共同点。对努力失败或收效不大的同学进行分析诊断,也总结出一些共同的经验教训跟大家分享。还是有一条,对少数纯靠长时间刻苦学习,苦练取得进步的同学不做介绍。
  1, 爱唱歌的Julia
  Julia目前英文水平交流十分流利,发音纯正,口语水平在中国人中少有的好,并没有出国留学经历。现从事高级商务英语教学。Julia性格外向开朗,讲话速度快而且说个不停。短短的十分钟就讲了自己的很多故事。
  Julia:我大学刚毕业时,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还是哑巴英语,可能上学时不够努力吧。后来怎么突破交流的?我觉得跟我喜欢英文歌曲有关。我一直喜欢听和唱英文歌,也喜欢收集英文唱片,而且什么英文歌都听,对英文歌曲和歌星如数家珍。我妈说我最适合的职业应该是去歌厅做DJ。想学唱就要知道歌词,于是开始收集一些英文歌的歌词学唱,网上也可以下载。听懂了,唱多了,听力就提高了许多。当然,英文歌词都比较简单,而且听多了发现都是一个调调,都是什么你爱我呀我爱你的,比较好懂。后来唱得越来越离谱,连rap都学唱一下,把嘴皮子也练溜了。初步实现听说能力后,开始看英文电影。电影里的句子比歌词可复杂多了。当碰到不懂的句子时,以前听英文歌的习惯又起作用了。我会把英文字幕打开,暂停住画面去看字幕,这时我以前上学时的基础就起作用了,所以基本上看懂这句英文没太多问题。有时真的是一句句看过去的,后来发现需要暂停的情况越来越少,很快复杂的听力就没问题了。然后我去了外企工作,需要跟同时讲英文,不到一年也就自然讲得非常好了。现在当外语老师了,我经常和学生说的是:你们别着急,当听力过关后,真的不到一年就可以说的非常流利了。当然我也经常教他们唱英文歌。
    分析:Julia的交流能力突破,首先是因为她喜欢听唱英文歌。
    因为喜欢,所以感觉轻松,没有压力和焦虑(Affective Filter)。
    从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材料入手,难度程度应该普遍在可理解的(comprehensible)范围,而且靠歌词的文字帮助理解。
    歌词的形式Genre都比较相似,材料范围窄,是典型的Narrow Input。
    听和唱的结合,有模仿的训练,使自己比较轻松地过了基础关。
    对歌曲发音和旋律的模仿让自己音调的听辨能力得到了训练,也从一个侧面帮助了语音的纠正。
    后来进一步提高是靠看电影,但这时是在取得一定听力突破基础上才可能使用的,否则难度跨越太大。在听电影时,对英文字幕的阅读起到了提高“理解性”的帮助,否则光是“多听”,提高会比较慢。
  “说”是放到最后学的,是在听力能力实现的基础上,在有必要应用时迅速实现。从“说”原理讲,并不主要从当时所具备说的环境中“学”到,而是将已经“学”到的内容进行有必要的“输出”的过程实现的。比在早期阶段就着急练说,实现的速度又快,又不容易养成坏毛病,同时焦虑还最少。
    Julia在四六级基础上,交流能力突破时间总共一年多,平均每天一小时左右,自我感觉比较轻松。
    2,IT女强人Brenda
    大海龟Brenda曾是美国Mars中国公司的IT部门经理(就是那个管显示器叫“桌上那个长得象电视的”那位),负责管理总公司全亚洲各分公司的数据系统。有文科和理科不同的学历和Oracle证书。英语流利程度非常高,但难度只到第四阶段初期,看英文电视没困难,但总还偶尔有些听不懂的句子和词汇。看英文小说速度很快,不认识的单词还有些,但不影响整体阅读理解,所以一般不查字典。有8年的美国留学和工作经历,主要交流能力的突破是在国外生活的第二三年中,突破的经历很值得大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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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iycad 发表于 2008-10-15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Brenda:其实我并不是喜欢学习的,学了这么多学位是生活所迫,原来学文科,到了国外难找工作,很多中国同学都被迫学计算机了。原来在国内英语是六级,但刚到国外时听不懂也不会说,上课时真是很困难,但好在中国同学会读书,所以大家都靠笔头考试过关,平时上课大家都不怎么懂。开始到国外时以为过一段自然就提高了,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容易的。一直混到有个学期的有门课的老师总是在第二天考头一天课上的讲的内容,真急死我了,没办法,只好在征得老师同意后进行录音,下课回去听。一堂课的内容回去总要一句句听,每句还重复几遍,实在听不懂就翻翻教材帮助理解。后来发现听的内容其实有的能看懂,就是听的时候反应不过来,于是开始自言自语,看到周围任何东西都念叨一遍英文,比如房间里的地毯,炉子,冰箱等等,争取不再先想中文直接想英文。后来发现逐渐听英文的时候反应越来越快,不用每句听几遍了。一学期下来,对这个老师的课开始能听懂了,但跟外国同学在一起说英文还不行。后来有个学期和一个韩国同学分到了一个学习小组,结果那个学期听说的进步非常快。自己感觉是因为这个韩国同学英文比我好,但说的英文比当地美国人简单,所以比较好懂,而且我说的简单英语他也比较接受。原来跟美国同学在一起时,听懂他们的讨论很困难,而且他们听我说的烂英文也没有耐心,所以提高很慢。最后还有个阶段的提高是靠学专业课。整个计算机课程包括DBA的考试,教材全是英文。我原来是学文科的,根本不知道计算机课中的英文在中文中应该是哪个词,所以学习中发现想英文反而比想中文方便。后来就习惯想英文了。两三年下来,发现比周围许多中国移民甚至同学的英文流利很多,想必某些手段还是比较奏效的。最后英文交流能力很强,比我在国外多年的同学要好,但因为没背过GRE词汇,所以单词量也就在12000左右,听读时总有个别单词不会。说英文的得时候不用这些词一般外国人也不会发觉。因为出现几率小,所以对日常工作影响小,也就一直懒得去突破。比如自己会Balcony,但不会Terrace,有一次听到了不懂,问了一句,人家解释是Balcony也就过去了,后来记得这件事,但还是把Terrace这词忘了,知道再次遇到同样情况。自己知道很不对,再用几十小时背6000个词也就完了,但一直抽不出时间。在工作很忙时,要坚持几十小时也不是个简单的事情,除非形势所迫,非背不可。
    
    分析:身处国外自然英文环境,但该环境但要注意的是如何使该环境变得有效。
  听力练习是集中听某一个老师的上课录音,习惯同一个人的讲法和思路,比较容易跟上进度 (Narrow Input);
  靠课本上相近的文字内容Top-down,用阅读帮助提高听力的可理解性
  看到实物用英文自言自语的联想方式建立部分英文思维,最后用再用不知道或不必要知道中文内容的课程强迫自己尽量用英文思考;
  比较走运的是能够与“主动降低自己英文难度” (A Sympathetic Speaker)的韩国同学进行交流练习,实现听说的实际应用。
  Brenda的英文交流能力在众多的归国留学人员中是突出的流利。当她刚到英文环境时,困难也是很大,很多同学因为对这种高难度的英文不适应,就这么混了多年,英文还很差(二语悉得研究把原文上课的讲述Discourse语言列为难度最高,最不容易实现理解的语言环境之一)。Brenda英文学习很被动,交流提高的几个关键步骤是比较偶然实现的,但刚好比较符合语言悉得的一些基本条件,所以效果不错。如果再主动一些,突破第四阶段也并不难。
千万别学英语在告诉我们什么?
    韩国郑博士的《千万别学英语》是非常值得中日韩三国同学一读的好书。其题目就点明了英语不应该是学得,而应该是悉得。其实就是我们讨论的SLA关于学得悉得之争中的悉得立场。此立场是SLA的理论核心,也是西方语言学研究普遍接受的观点。而《千万别学英语》这一提法之所以在韩国、日本和中国引起巨大反响,主要是因为这三个国家是典型的一贯采用学习方式来掌握外语的国家,而学习外语的习惯导致这三个国家的同学外语掌握效果最差。西方学者把此现象归咎于儒家文化的影响,我们前面讨论过,主要是中日韩三国的Rote Learning习惯被应用在了语言学习上。
  郑博士以在国外亲身经历的观察和分析,用简单的笔触告诉本国同学应该放弃RL而走悉得的道路。虽然他几乎没有引证什么二语悉得的理论,但显然他对这一系列理论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包括对关键期的了解。在书中他提到了儿童的大脑比较软(可能是翻译的问题,英文原文是plasticity),语言存储在大脑中有特定的空间,而到了成年这些空间被占据所以就比较难。基本是对的,稍有一点不太准确。这些空间不是被占据,而是通往这里的道路被关闭了。成年人习惯用左脑去学语言,而机械记忆更加没效率且存不到语言区上。如果能回到掌握母语的悉得路线上,成年人还是可以在大脑语言区建立新的外语区域的,但与12岁以下就能掌握外语相比,部位会稍有不同,而且每个人还不太一样,但无论如何是应该在这一区域里形成该语言区块,而不是大脑其他部位的记忆。郑博士书中反复强调大家要放弃背诵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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