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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专题信息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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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小组 发表于 2009-2-7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化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国内化肥供应,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推进化肥价格改革,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2009125日起,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化肥批发、零售价格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对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及对化肥流通环节价格实行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继续对一般贸易进口钾肥价格实行适度监管。
2、落实好促进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政策。暂时保留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实行的价格优惠政策以及对化肥生产、流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切实纠正和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的行为。
3、采取综合措施保持化肥市场稳定。综合运用进出口调节、储备调控、协调调运、市场监管等手段,保障化肥供应,保持市场稳定。继续实行鼓励化肥及其原材料进口、控制出口的政策。完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合理安排储备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各地要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相应建立和完善地方化肥淡季储备。继续协调保障重点化肥生产企业用煤、用电、用气等原材料供应,积极组织化肥及其原材料调运,将化肥作为重点物资优先保障运输,促进化肥生产流通。继续加强化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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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资综合补贴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实行农资价格上涨与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和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价等挂钩机制,农资综合补贴只增不减,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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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化肥市场及价格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部门,研究提出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的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化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6、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做好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落实工作,及时取消地方管理的化肥出厂(进口)价格限制政策,取消地方出台的对化肥流通环节实行差率控制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地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二、发改委负责人对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解读
1、本次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背景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改进化肥价格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化肥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放开化肥零售价格。2004年,针对化肥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国家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化肥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实行提价申报、差率控制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近年来,国内化肥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市场竞争充分,现行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化肥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亟需推进化肥价格改革。
2、本次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将国产化肥出厂价格、除钾肥外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二是取消对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以及对化肥流通环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三是对市场集中度较高的一般贸易进口钾肥价格仍进行适度监管,但适当调整监管方式。
3、本次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动机
一方面,现行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从生产流通环节看,化肥产品种类繁多,生产规模、工艺路线差异大,经营环节复杂,客观上难以制定统一的价格政策。从上下游关系看,化肥生产用煤炭、硫磺、磷矿石等主要原料价格已完全市场化且变化频繁,对化肥价格实行限制政策,不利于企业正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化肥资源充裕,已经具备了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条件。一是化肥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占需求总量约90%的氮肥、磷肥产能过剩较多,只要生产要素配置得当,能力得以发挥,并严格控制出口,国内市场化肥供应是有保障的。二是我国化肥生产、流通主体多,竞争性的市场格局已经形成,为市场形成化肥价格奠定了基础。三是化肥市场调控体系初步建立。国家已建立了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变动与化肥出口关税税率调整的联动机制,严格控制用肥旺季化肥出口;建立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缓解了化肥常年生产、季节消费的矛盾。四是保障政策比较完善。从2006年开始,国家建立了农资综合补贴制度,适当补偿种粮农民因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支出,为推进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4、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化肥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化肥价格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我国化肥供求总量基本平衡,氮肥、磷肥等主要品种均供大于求,国内化肥资源是充裕的。另一方面,国家将继续采取调整生产结构、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等措施,增加化肥生产,保障化肥供应;同时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市场调控和监管,保持市场稳定。近期国际市场化肥及其原料价格持续下降,国内市场化肥价格也全面回落。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加之化肥消费存在季节性特点,在某一地区、某一时段(如春耕期间)化肥价格出现波动是可能的,也是正常的。
5、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对化肥行业的影响
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企业可以按照市场规律正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市场供求及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价格,增加生产经营灵活性,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促进化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6、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国家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化肥供应、保持市场稳定
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国家将综合运用进出口调节、储备调控、协调调运、市场监管等手段,保障化肥供应,保持市场稳定。一是加强进出口调节,继续实行鼓励化肥及其原材料进口、控制出口的政策。二是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合理安排储备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国家已决定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增加到1600万吨,占春耕用肥总量的20%以上,可以较好地保障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三是继续协调保障重点化肥企业用煤、用电、用气等原材料供应,积极组织化肥及其原材料调运,继续将化肥作为重点物资优先运输,促进化肥生产流通。四是继续加强化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7、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国家始终把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放在首位。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化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本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后,国家将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加大政策惠农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一是充分运用进出口调节、储备调控、协调调运、市场监管等综合措施,保障化肥供应,保持市场稳定。二是完善农资综合补贴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实行农资价格上涨与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和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价等挂钩机制,农资综合补贴只增不减,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三是适当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引导市场粮价合理上升,增加农民收入。国家已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稻谷最低收购价也要较大幅度提高。目前,国家正在主产区采取储备收购和临时收储等措施,收购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努力稳定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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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化工行业小组 发表于 2009-2-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媒体关于本次化肥价格机制改革的报道
1、财经网:此举有利于化肥行业和粮食生产的长远发展,但化肥的进出口依然由政府部门控制
1998年以来,中国的化肥批发、零售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但化肥的出厂价和进出口则一直由政府控制。此次定价机制改革后,中国化肥产业的生产、消费环节已经实现了市场化,但进出口领域则依然由政府控制。
2008年上半年,受制于国际市场涨价,国内化肥价格居高不下,化肥生产企业多方规避政府控制,“政府指导价”并未平抑农业用肥价格;2008年下半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加剧,国际市场化肥价格也一路走低,国内价格也大跌,实行“化肥限价”已没有实质意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晓黎指出,2008年下半年,由于国内外化肥价格大跌,过去“政府指导”的“化肥出厂价”已偏高,目前面临难以销售的困境。这可能是化肥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原因之一。
但崔晓黎指出,中国三大化肥品种中,只有氮肥(以尿素为主)能出口一部分,而钾肥则超过60%以上的需要进口,同时磷肥的出口空间也不大。这次取消价格管制,如果国内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中国或能出口一部分氮肥。
但是,专家也指出,生产尿素的原料主要是天然气,而中国的天然气价格依然由政府控制,实际上价格偏低,从而降低了尿素生产的成本。随着中国2008年底取消尿素的出口特别关税,并加上取消化肥的“出厂限价”,这反过来等于刺激尿素等出口,这与2008年严格控制化肥出口截然不同。
2、中金:政府将取消化肥价格管制,实现价格市场化,对行业有利
过去几年,国家对国内氮肥和磷肥生产企业出厂价采取限价政策,而煤炭等原材料成本上涨,导致企业盈利能力的下降。本次会议提出除进口钾肥价格实行适度的价格监管外,其它化肥的价格将放开管制,对生产企业来讲是利好。尽管目前氮肥市场价格低于国家限价,但我们判断3月份后,国内尿素价格将有明显的回升,价格将回升到限价1725/吨以上,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够改善。
本次会议决定保持对化肥用天然气、电价、化肥运输以及化肥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考虑到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化肥计划天然气价格不上涨,符合我们前期的预期,气头尿素企业将受益明显。同时,国家也考虑到国内氮肥、磷肥产能的过剩,未来将适当控制磷肥和氮肥产能,也有利于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直补机制,保证农民收益不下降,将提升化肥的购买力。政府未来将通过化肥价格联动补贴机制来保证农民收益不下降,这将有利于提升农民对化肥的购买力。
明年上半年氮肥价格将呈季节性的回升,取消限价将使优势企业受益,同时部分企业的超限价销售部分利润可以回流。在优惠天然气价格不上涨的过程中,尿素业绩具有相对稳定性,但目前估值水平不低。本次政策对化肥股有带动作用,煤头股华鲁恒升受益于限价取消,建峰化工、四川美丰和泸天化受益于天然气价格不上涨。而对大型化肥流通企业的改革,鼓励和扶持发展对中化化肥等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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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hui 发表于 2009-4-1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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